1.項目地理位置及交通:該項目位于呼和浩特位于內蒙古自治區中部。交通便利。 2.行政管轄:呼和浩特市 3.評價目的: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016-2014)、《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等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2)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專門的安全生產培訓和應急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從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4)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5)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4.評價報告主要內容: 項目基本情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及結果、定性定量評價及結果、安全條件和安全經營條件的分析及結果、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安全評價結論。 5.評價結論: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呼和浩特銷售分公司呼煉加油站經營危險化學品汽油、柴油,從安全角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要求。 6.評價流程:客戶相關資料→項目風險分析→合同評審→公司任命項目組長→組建評價組→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現場勘察→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定性定量評價→提出不安全隱患和建議→制定措施→安全評價結論→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內審、技術、過控三級審核→修改完善報告→報告出版(網上公開)→報有關監管部門審查→報告修改→報有關監管部門備案→安評過程控制記錄→公司存檔→結束”。 |